走在列聖路上的少女

蒙瑟拉·格拉塞思(1941-1959)是主業團一位年輕女性成員。教宗方濟各於4月26日核准將這名聖德馨香的少女列入可敬者。

一名少女竟能列為可敬者,係因她雖罹患令人痛不欲生的絕症,但憑藉堅強的信德和喜樂的心,走完人生。今日(4月26日)梵蒂岡宣告,除了肯定蒙瑟拉·格拉塞思(Montserrat Grases)的高超德性,更將鼓舞其他受磨難的年輕人。

如果蒙莎(Montse,大家都這麼稱呼她)一天被列入真福,她將是主業團第一位登上祭台的女性平信友。迄今,主業團創辦人聖施禮華已於2002年封聖。歐華路主教身為聖施禮華的繼任者,並且與他共事多年,也在2015年宣福。

蒙莎於1959年逝世,還不滿18歲。她生性活潑大方,出生於西班牙巴塞隆納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家庭,在九個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二。她喜歡運動、音樂、跳舞和戲劇表演。並結交了許多朋友。

在父母的協助下,蒙莎與天主建立了深厚的關係,並活出人性和基督性的德行。她於1954年開始參加主業團中心的活動,在那裡接受到的培育,使她人性和心靈上成長日深。

16歲時,她開始思考在主業團中追隨天主的召叫。經過許多祈禱和尋求意見,她申請成為獨身成員。這項決定幫助她專注在尋求聖德的路上,在生命中的每一天成聖:盡力把細小的事情做好,讀書學習,使家庭中其他人的生活更愉快。

在蒙莎的17歲生日前不久,她剛滑雪回家,即被診斷出罹患了依汶氏肉瘤(嚴重的癌症)。病痛拖了9個月終於帶走她的生命,飽受痛楚,但她始終平和勇敢地面對一切。維持她一貫的樂天,甚至鼓勵許多前來探望她的親友。她將天主帶給朋友和同學,並藉著她所承受的苦痛,與基督和祂的母親緊緊結合。

蒙莎過世之後,她聖德的名聲日益傳揚,巴塞隆納總主教於1962年開始調查蒙莎的生平。現在,經過漫長的研討之後,聖人列品部已決議認為她德性英勇,今日(4月27日)由教宗方濟各公開宣認此事實。列真福尚需要一項奇蹟,不過目前,許多人(特別是許多青少女)已為了大大小小的事情開始尋求蒙莎的轉禱,並獲得恩惠。我們希望,如果蒙莎得以列入聖品,她能成為一位強而有力的代禱者,並成為年輕人的榜樣。

主業團監督蔡浩偉主教十分歡欣,他指出蒙莎:「自小即回應天主的愛,力求誠心,樂於服務,忘卻自己。我的確希望,蒙莎的典範能繼續啟發鼓動其他年輕人,不管他們選擇的是婚姻、為使徒工作而守獨身、修道或是神職人員的生活,都能為天主擁抱一個大方、交付自我的生活。」